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10〕151号)精神,2012年,我市将继续通过“积分制”办法解决流动人员适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问题。
今年积分制入学政策进行了相关调整:即未能提供计生审核资料的流动人员也能申请积分,按政策外生育子女受理;政策内生育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可享受30分奖励加分;积分排名先安排政策内生育子女,在指标数有空余的情况下,再按积分高低安排政策外生育子女。
请您迅速与工作地或产权房所在地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在2012年4月底之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查阅《细则》可登录中山教育信息港,全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咨询热线:12345)。
中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